总公司与分公司(公司垮了,分公司怎么办?要承担什么责任)

2022-08-29 02:21:43
摘要:  总公司与分公司(公司垮了,分公司怎么办?要承担什么责任)...

我理解你说的公司垮了,是指公司经营不善解散或者是公司经营不善破产了。

公司是指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,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。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。独立的名义,独立的财产,独立的责任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,股东仅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。

分公司是指公司在为经营方便在其下设立的经营机构,其不是独立的法人,其财产由公司拨付,其责任由公司承担。

公司清算是指解散的公司清理债权债务,分配剩余财产,了结公司的法律关系,使公司归于消灭的程序。

破产是公司由于资不抵债,债权人向法院申请 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,分配剩余财产,了结公司的法律关系。

《公司法》第14条明确规定、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,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民事权利由公司承担。 分公司的经营活动是经过公司授予、指导、监督。 分公司的人员也是由公司任命的。财务、 货物是由公司统一核算和支配的。 公司的资产也是由公司拔付的。

如果公司清算或者破产。分公司的财产当然是公司财产的一部分。清算或破产时统一纳入公司的资产,予以清偿的公司债务,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