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省教育厅地址(山西初中借读规定)

2022-08-29 12:16:09
摘要:  山西省教育厅地址(山西初中借读规定)...

理论上不允许借读

按照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基〔2021〕6号)规定,从2021年起,公办、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(县域)招生。严禁跨设区市招生。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、免收学费、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。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。严禁招收借读生、人籍分离、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。严禁收取择校费、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。对顶风违规违法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止招生、吊销办学认可证。